公务员搜索结果页

公告

公务员录用规定第十章纪律与监督

公务员录用规定第十章纪律与监督第四十四条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行回避。第四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视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

https://sh.huatu.com/2021/0826/1182801.html     2021-08-26 10:38:59

共 1 页/1条记录
2023年银行春季招聘笔试辅导课程